厦门豪麒来量贩餐厅

电话:2680918   地址:厦门思明区禾祥西二路91号(华侨海景城楼下店面)
附近地标:华侨海景城、富侨保健隔壁、远洋大厦对面   营业时间:AM10:30--凌晨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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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味: 服务: 环境:
前天去鹭发美食用餐,遭遇了很不愉快的事情。
    有几张鹭发餐饮的抵用券,每张面值10元,券上有两家店,一家是蛙王,一家是鹭发聚祥。到了禾祥西路的鹭发聚祥,服务员说只能在蛙王使用。明明券上写了两家,却只能在一家使用,有点不满,还好离得近就去了禾祥西二路的蛙王,后面的事情不仅是不满了,而是气愤。
    到了那里,券上没有说明限用几张,为了谨慎起见,我们拿券询问了蛙王的服务员,她认真看了券说:“可以抵用消费金额的50%”,我还很详细地问:“是不是如果消费100元就抵用50元?”她不假思索说是。在用餐过程中我们也问了另一个服务员,他的回答跟前者一样。
    到了结帐的时候,我们总共消费了100.6元。服务员说算101元,不找零,蛙王的所谓特色菜:黄金蛙标价9.8元一只,我们点了两只才有了零头,如果不找零,干吗不标10元,钱虽少,但等于强制消费不公平交易,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霸王条款。我心里不爽但没计较,拿出5张券,收银员却说:这些券不能用,我说:“去了鹭发聚祥说不能用,才来这家的”。
    看似领班的人过来,看了下说:“可以用,但只能抵用2张”,就是说只抵用20元。我说:“刚才服务员说可以抵用50%,而且是两个服务员说的”。领班就语气很强硬地说:“那你叫那两人过来,让她帮你结帐”。我环顾四周,除了一个服务员在收拾桌子,哪还有其他服务员,就算人都在也有可能换了班;而且那天中午,就只有我们和另一桌在吃饭,也只有几个服务员在服务,商家肯定知道是谁在为我们服务,何必多此一举让我认。况且我们又没注意端详服务员长什么样,怎么认得准,就算认出了,她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关键的是:说一套做一套,前后矛盾,出了差错居然要顾客认人,太没道理了。
    我就跟领班说:“人只有一个,怎么认?”她狡辩:“我们在网上有详细说明只能用两张”。我说:“你的意思是我们要消费就要先上网,可是店里的说明应该是最准确的,而且是两个不同的服务员说的。”领班说:“我们发券根本就没赚到钱。”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发的券是作为广告费的一部分,绝对不会赚不到,是赚多和赚少的问题,如果怕赚不到钱可以不发券。领班反复强调网上的说明和让我们认人。如果哪天消息变更,网上还没撤换,我想她肯定说:网页过期,要按商家的说法。也就是说,来蛙王,先要看网页,接着要问服务员,然后再问下收银员,才可以确定他们的促销活动是否有效,最后可能网上的说法和服务员的话和收银员的话和领班的话都不一致。
    最后我也不跟她争辩了,拨了12315,刚听到:“厦门12315为您服务……”,领班就过来说:“我把钱补给你们吧,我贴给你们,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我就把电话挂了,因为下午还有别的事情,不想纠缠。其实也就是30元的问题,钱不多,但可以看到商家的嘴脸,这就是所谓的“此次活动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发表于:2006-12-02 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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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 2006-12-13 10:50:24
如果是上次在下班网博饼博到的券确实只能一次用两张的。如果是之前你消费过送的券,那应该就是可以多张一起用咯。
adia 2006-12-04 09:37:40
没想到你有这么不愉快的经历,我昨天也才去的!虽然没有用券,但是自己以前用过一次,是10元抵扣券,上次消费160,我有5张抵扣券就抵了50元!我自己觉得还算不错,因为我开始以为这个券是消费100元才能用一张的!后来原来是超过100元的其他钱可以抵。1张是10元
淡淡一芯 2006-12-03 09:28:51
没错,既然以发券的方式做广告,就应该兑现自己的承诺,否则就是在自砸招牌!